

4月27日,大连海事大学召开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专题研讨《大连海事大学章程》修订工作情况。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和非代表的全体中层干部出席会议,共商学校章程修订,共绘依法治校蓝图。大会以线上会议的形式进行,主会场设在综合楼822。

党委书记郑少南在全体会议上讲话。他围绕章程修订工作与海大事业发展的紧密联系,谈三点体会。一是坚持依法治校,用《章程》贯穿始终。学校以章程为统领逐步构建完善了内部治理体系,同时,在章程的修订中,充分体现了海大服务行业发展、贡献全球海洋治理的特色和优势。二是彰显办学理念,用《章程》指引未来。透过《章程》,看到学校从哪里来、走什么样的路、未来到哪里去,回答时代之问、发展之问,明确海大之路、海大之治。三是体现师生至上,用《章程》保障权益。此次章程修订,涉及保障师生权益条款修改增加的达18条,始终坚持以师生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为奋斗目标。
他强调,面对初心使命,不能有半点懈怠和迟缓。要像习近平总书记说的,“万众一心加油干,越是艰险越向前”,推动《章程》落地见效,推进依法治校,走好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和研究型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建设的新征程。

党委副书记许民强在全体会议上对《大连海事大学章程》修订工作情况向各位代表进行了说明,从章程修订背景、工作思路、修订过程及修订的主要内容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他指出,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落实法人地位、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学校办学治校的纲领性文件,在依法治校中发挥了重要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本次章程修订体现党的创新理论的最新成果,体现学校2035战略规划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建设目标,充分反映广大师生的意愿,充分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全体会议由纪委书记罗钟山主持。
教代会是学校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发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重要平台。会议期间,各代表团以对学校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和强烈的爱校热情,积极为《章程》修订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