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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作者: 时间:2022-08-09 点击数:

8月4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我校召开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工作研讨会,海事管理机构、航运企业、航海类院校等22家相关单位共计50余人围绕“推进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加强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后期管理工作”开展了研讨。

赵友涛副校长在致辞中指出,航海类院校船员适任考试理论成绩等效认工作是我国在航海教育上迈出的重要一步,对提升我国航海教育质量、提升船员队伍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大连海事大学始终高度重视航海类专业建设,通过新工科建设、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加强专业建设;在辽宁海事局的业务指导下,通过制定《大连海事大学航海类专业学生适任考试成绩等效认可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修订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航海类专业的理论考试等效认可工作。大连海事大学将继续加强与航运企业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在航海类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

在院校介绍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成效及管理情况环节,教务处吴桂涛处长就我校航海教育培训评估的后管理工作做了情况汇报,并就提高航海教育质量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上海海事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宁波大学、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泉州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分别做了汇报。

研讨会上,人民交通出版社、辽宁海事局就航海类专业相关教材建设情况做了专题报告。

辽宁海事局、浙江海事局、广东海事局、江苏海事局就航海教育质量评估的监管及服务工作做了发言。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招商轮船广州海顺船务有限公司、华洋海事中心有限公司、北京鑫裕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大连春安船舶管理公司等航运企业就校企合作情况及船员培训建议等问题做了发言。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周春发处长作了总结讲话。他表示,针对本次研讨会上院校、企业反映的一些操作性问题,将马上安排专人解决;对大家在政策方面的建议,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部署。航海类院校要强化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等效认可的好政策,积极探索,切实提高航海教育培训质量。各航运企业要持续加深对于船员“用人、养人、育人”的责任认识,将船员职业技能培养和素质提升贯穿于其职业生涯全过程,确保船员持续适任和综合素质的持续提升;航运企业与高校要加强合作,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海事船员管理队伍“四化”建设,不断健全船员适任评价的标准体系,完善船员管理的规范制度体系,加强考试管理、服务和发展能力建设,强化船员职业权益保障,为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航运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海事扎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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