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海大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大连海事大学十佳大学生暨校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2024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缴纳学费,评奖年度内未受过中队书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处理)或处分及时撤销。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四)参评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积分排名均位于专业年级前10%,或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及综合积分排名均位于专业年级前10%。航海类专业按照中队相同班型计算,特殊班型不足10人按照10人测算。
(五)在道德风尚、文明素养、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成绩优异,或在某一领域或活动中具有突出贡献,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申请人的各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定拟推荐人选,各学院推荐不超过2人。
四、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参评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和个人情况自愿提出申请,填写《2024-2025学年校十佳大学生暨校长奖学金申请材料》(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材料》)。
(二)学院初审、推荐及公示
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报送推荐候选人材料。
(三)学生工作处复核材料
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初审合格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经核实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四)组织召开评审会
学生工作处组织公开评审,候选人进行个人展示。学生和教师评审代表现场投票,并根据个人得票情况核算候选人成绩,其中学生评审代表投票占总成绩30%,教师评审代表投票占总成绩70%。最终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授予“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人选。评审会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学校公示
学校对拟授予“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荣誉称号授予名单。
五、注意事项
(一)参评学生填写《申请材料》时应确保信息填写完整;“个人荣誉”及“个人事迹”栏填写应全面详实,真实反映本人在思想政治、学习科研、社会工作、日常生活等方面事实情况,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并在文末用一句话展现最具个人风格的宣言或座右铭。《申请材料》整体篇幅不超过两页,其中个人事迹不超过1200字。
(二)各学院在审核候选人申报材料时应把握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学生所获奖项和荣誉、参与各类活动经历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纸质版
1.《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2.《2024-2025学年校十佳大学生暨校长奖学金候选人成绩信息确认表》(附件2),一式一份,相关人员手写签名。
3.《申请材料》内提及的相关奖项及荣誉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参与科研项目证明、发表论文期刊目录及正文、社会实践获奖证书等),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二)电子版
1.《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提及的相关奖项及荣誉佐证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文件)。
3.个人生活、实践活动、风采展示等方面照片不少于4张(横版),蓝底深色西服证件照1张,要求JPG格式且画面清晰,照片打包命名为“学院+姓名”。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在9月15日(周一)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lishubin@dlmu.edu.cn,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713办公室。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李竖斌 联系方式:3615
附件:1.2024-2025学年校十佳大学生暨校长奖学金申请材料
2.2024-2025学年校十佳大学生暨校长奖学金候选人成绩信息确认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5日